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 第 38 條
- 1.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 2.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修正發布之第四條,自一百十四年七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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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第38條》規定,該標準自發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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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第38條》規定,該標準自發布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