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根據問題中提到的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1條,這個標準是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二條第三項所訂定的。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身心障礙者福利機構的設立、管理及服務品質,應由本法所設立之專門機構依法辦理,明確身心障礙者服務範圍、品質及安全要求,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的設置標準第1條則是根據這個規定所制定的標準。 根據身心障礙者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1條,這個標準主要涉及身心障礙者福利機構的設立、管理和服務品質等方面的要求。具體標準的內容需要參考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相關的法規文件才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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