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社區發展工作綱要2

快速跳轉
  1. 1.本綱要所稱社區,係指經鄉(鎮、市、區)社區發展主管機關劃定,供為依法設立社區發展協會,推動社區發展工作之組織與活動區域。
  2. 2.社區發展係社區居民基於共同需要,循自動與互助精神,配合政府行政支援、技術指導,有效運用各種資源,從事綜合建設,以改進社區居民生活品質。
  3. 3.社區居民係指設戶籍並居住本社區之居民。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社區發展工作綱要第2條的解釋如下: 1. 本條規定社區是指由鄉(鎮、市、區)社區發展主管機關劃定的區域,用於設立社區發展協會,推動社區發展工作的組織和活動區域。 2. 社區發展是指基於社區居民的共同需求,遵循自主和互助的精神,配合政府的行政支援和技術指導,有效利用各種資源進行綜合建設,以改善社區居民的生活品質。 3. 社區居民指在該社區設有戶籍並居住的居民。 參考資料: 社區發展工作綱要,內政部,民國96年修正。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社區發展工作綱要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社區發展工作綱要第 2 條規定:「本綱要所稱社區,係指經鄉(鎮、市、區)社區發展主管機關劃定,供為依法設立社區發展協會,推動社區發…」(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社區發展工作綱要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