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 30 條(自由選擇醫療院)

快速跳轉

被保險人有自由選擇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療機構診療之權利。但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深度解讀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30條規定被保險人有自由選擇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療機構診療之權利,但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這表示農民可以自由選擇接受保險人(即中央健保局)所提供的醫療服務,可以選擇自設或特約的醫療機構。然而,如果有特別規定的情況,則需要依照這些規定進行選擇。以下是這一法條的相關參考資料: 根據《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三十條》,被保險人在選擇醫療院所時,應根據農民健康保險法規定,選擇組織區域內合適的農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此外,保險人也要求投保單位在其組織區域內為被保險人辦理投保手續和其他相關保險事務,并備具相關名冊,以供保險人查對。這些規定確保了被保險人在選擇醫療院所時的權利,并保證了保險人能夠掌握相關資訊。 舉個例子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立法沿革 1 版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本條有 1 段立法理由。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 30 條規定:「被保險人有自由選擇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療機構診療之權利。但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 3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 30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