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23

快速跳轉

投保單位對於保險費計算表及繳款單所載金額如有異議,應先照額繳納後,再向保險人提出異議理由,經保險人查明錯誤後,於結算次月保險費時一併沖抵。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23條的規定,如果投保單位對於保險費計算表及繳款單所載金額有異議,應先按照該金額繳納保險費,然後再向保險人提出異議的理由。如果保險人查明確實存在錯誤,則在結算次月的保險費時將錯誤的金額一併沖抵。 根據教育部《農業產銷現代化推動方案研究辦法》,如果投保單位對於保險費計算表及繳款單所載金額有異議,應按照該金額繳納保險費,並於結算次月的保險費時提出異議。如果異議被查明為正確,則保險費將進行調整或退還。

  • 異議名詞
  • 錯誤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 23 條規定:「投保單位對於保險費計算表及繳款單所載金額如有異議,應先照額繳納後,再向保險人提出異議理由,經保險…」(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 2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