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 4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保險人自設或特約醫療機構,診療被保險人有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不給付項目者,應於門診就診單或住院申請書上註明,並告知被保險人。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