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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專業合作社章程準則 第 2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理事、監事、評議員、各種委員會委員,皆屬義務職。但有必需公務費用時,由理事會之認可支付之。理事兼任經理以下其他職員時,得酌支薪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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