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無力負擔費用補助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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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老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無力負擔費用補助辦法》第8條的規定: 1. 保險費補助的生效時間:當補助對象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定生效日起的當月起算生效。 例如,如果一位老人在2022年1月15日被地方主管機關核定為補助對象,那麼他的保險費補助生效時間為2022年1月1日起。 2. 當補助資格變更或喪失時,補助的變更或停止生效時間按照同樣的規定進行。 例如,如果一位老人的補助資格在2022年3月份被變更或喪失,那麼這個變更或停止補助的生效時間將按照上述規定計算。 資料來源: 《全民健康保險資料庫管理作業規範》(民國107年10月修正)第21條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定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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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