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健康保險身心障礙給付標準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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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被保險人身心障礙狀態符合附表規定者,一次發給身心障礙給付。
- 2.前條身心障礙等級依下列規定審核: 一、符合附表所定任何一項目者,按該項目之身心障礙等級審核。 二、符合附表所定任何兩項目以上者,除依第三款至第六款規定辦理外,按其最高身心障礙等級審核。 三、符合附表所定身心障礙等級第十四等級至第一等級間任何兩項目以上者,按其最高身心障礙等級升一等級審核。但最高等級為第一等級者,按第一等級審核。 四、符合附表所定身心障礙等級第八等級至第一等級間任何兩項目以上者,按其最高身心障礙等級升二等級審核。但最高等級為第二等級以上者,按第一等級審核。 五、符合附表所定身心障礙等級第五等級至第一等級間任何兩項目以上者,按其最高身心障礙等級升三等級審核。但最高等級為第三等級以上者,按第一等級審核。 六、不符合附表所定身心障礙項目者,得衡量其身心障礙程度,比照附表所定身心障礙狀態,審核其身心障礙等級。
- 3.依前項第三款至第六款規定審核之身心障礙等級,其給付日數,超過各該身心障礙等級分別計算給付日數之合計額者,按其合計額審核。
- 4.被保險人身體原已局部身心障礙,再因傷病致身體同一部位身心障礙程度加重、新增不同部位發生身心障礙或同一部位加重且新增不同部位發生身心障礙者,按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核定身心障礙給付日數。但原已局部身心障礙部分所核定之給付日數,應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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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農民健康保險身心障礙給付標準第5條如下: 1. 被保險人符合附表規定的身心障礙狀態,可一次性獲得身心障礙給付。 2. 對於前條所述的身心障礙等級,依照以下規定進行審核: - 符合附表中的任何一項目,按照該項目的身心障礙等級進行審核。 - 符合附表中的任何兩項目以上者,除了依照第3款至第6款的規定進行審核外,還按照最高身心障礙等級進行審核。 - 符合附表中的第14等級至第1等級之間的任何兩項目以上者,按照最高身心障礙等級升一等級進行審核。但最高等級為第1等級者,按照第1等級進行審核。 - 符合附表中的第8等級至第1等級之間的任何兩項目以上者,按照最高身心障礙等級升二等級進行審核。但最高等級為第2等級以上者,按照第1等級進行審核。 - 符合附表中的第5等級至第1等級之間的任何兩項目以上者,按照最高身心障礙等級升三等級進行審核。但最高等級為第3等級以上者,按照第1等級進行審核。 - 不符合附表中的身心障礙項目者,可以按照其身心障礙程度進行評估,並參照附表中的身心障礙狀態,進行身心障礙等級的審核。 3. 根據第2款所述的身心障礙等級審核,在超過各身心障礙等級分別計算給付日數之合計額的情況下,按照其合計額進行審核。 4. 如果被保險人的身體原本已經有局部身心障礙,再因傷病造成身體同一部位的身心障礙程度加重、新增不同部位的身心障礙,或者同一部位加重且新增不同部位的身心障礙,則根據第2款第1款至第6款的規定核定身心障礙的給付日數。但是,應扣除原本局部身心障礙部分已核定的給付日數。 參考資料:農民健康保險法第14條至第17條、農民健康保險身心障礙給付標準第1條至第6條。
- 核名詞
- 核定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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