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服務辦法第10條的規定,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的內容主要是在確保受到照顧者在受托期間的安全下,提供特定的服務。這些服務包括:協助膳食,其中臨時照顧僅提供餵食協助,而短期照顧則提供餵食協助、烹飪協助或代購外食;簡易身體照顧服務,如協助如廁、換尿布、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個人清潔等;臨時性陪同就醫;其他符合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精神的項目。但這些服務不包括到學校陪讀、訓練、到機構照顧或接送之服務。 參考資料: 1. 行政院衛生署身心障礙者福利專區,「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服務辦法」,https://www.mohw.gov.tw/dl-36552-b56438b0-c47d-46c9-acd9-467f2b6d23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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