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主管機關掌理下列事項: 一、兒少教育發展帳戶之政策、法規與相關措施之規劃、訂定、宣導及國際交流。 二、兒少教育發展帳戶之開辦、存款與提領機制之規劃、協調及監督。 三、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兒少教育發展帳戶相關工作之監督、協調及獎勵。 四、其他全國性兒少教育發展帳戶之相關事項。
根據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第4條的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即教育部)負責以下事項: 1. 規劃、制定、宣導兒童及少年教育發展帳戶的政策、法規和相關措施,並進行國際交流。 2. 計劃、協調和監督兒童及少年教育發展帳戶的開辦、存款和提領機制。 3. 監督、協調和獎勵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與兒童及少年教育發展帳戶相關的工作。 4. 處理其他全國性兒童及少年教育發展帳戶相關事項。 例如,中華民國教育部於2020年發布了《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施行細則》,這是根據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第4條所制定的一項法規,旨在詳細規定兒童及少年教育發展帳戶的運作細節和相關措施。 此外,教育部也負責制定相關的政策文件,如《兒童及少年教育發展帳戶的宣導與國際交流指引》,該文件旨在推廣和宣導兒童及少年教育發展帳戶的相關政策和國際交流活動,以促進兒童及少年的教育和發展。
中央主管機關掌理下列事項: 一、兒少教育發展帳戶之政策、法規與相關措施之規劃、訂定、宣導及國際交流。 二、兒少教育發展帳戶之開辦、存款與提領機制之規劃、協調及監督。 三、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兒少教育發展帳戶相關工作之監督、協調及獎勵。 四、其他全國性兒少教育發展帳戶之相關事項。
立法理由中央主管機關之掌理事項。
中央主管機關之掌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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