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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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稱本法)第七十七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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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第1條,這項法規是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7條之一第2項所制定的。此法規的目的是為了確保托嬰中心的監視錄影設備能夠適當地設置和管理,以保障兒童和少年的權益和福利。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7條之一第2項,有關托嬰中心的規定必須遵守這項法規。該條規定了托嬰中心的監視錄影設備的設置和資訊管理的要求,以確保兒童和少年在托嬰中心的照顧過程中受到適當的保護和安全。 參考資料: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最新版本)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法規
- 第七十七條之一第二項條文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 77-1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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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