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第9條,籌備會負責籌組成立重劃會的任務包括勘選擬辦重劃範圍、調查現況、向相關機關申請提供資料和技術指導、舉辦座談會說明重劃意旨、研擬章程草案、召開重劃會成立大會,以及其他根據法令規定應由籌備會辦理的事項。 例如,在某一個擬辦重劃範圍核准成立了兩個以上的籌備會時,主管機關應該在核准成立重劃會的同時廢止其他籌備會的核准。 資料來源: 1. 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相關法令規定。 2. 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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