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細則依農地重劃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根據問題的描述,針對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第1條,以下是針對該法條進行的解釋: 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第1條的內容是根據農地重劃條例第四十二條所制定的。根據農地重劃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制定農地重劃條例的主管機關可以依據法律規定制定細則,來詳細解釋和實施該條例。 以最新的相關資料為依據,這裡可以舉出一個關於農地重劃條例該細則的適用範例。例如,在上述問題陳述中提到的法規相關案例中,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第1條可能會被適用於一個農業發展計畫中。假設某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根據農地重劃條例制定了一個農地重劃計畫,該計畫涉及到耕地坵形不適於農事工作的問題,並且該計畫需要進行相應的農業地形改造和設施改善。在這種情況下,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第1條可以被引用來說明主管機關所採取的行動和程序。 需要較為具體和詳細的解釋時,可以進一步參考農地重劃條例本身以及相關的執行細則和指引文件。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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