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法人或學術團體辦理市地重劃部分業務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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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委託法人或學術團體辦理市地重劃部分業務辦法第3條,受託辦理市地重劃業務的法人或學術團體應該擁有專任的地政專業人員。如果受託辦理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及管理業務,則應增加專任的土木工程專業人員。如果受託辦理測量業務,則應增加專任的測量專業人員。 例如,一個大學的工程研究中心被委託參與市地重劃的業務,根據該法規,該研究中心應該有專任的地政專業人員,並且如果他們也參與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及管理業務,則也需要擁有專任的土木工程專業人員。
- 市地重劃名詞
- 法人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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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