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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界標管理辦法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辦理地籍調查時,應將實地埋設界標之種類、相關界標間之距離及與附近固定物之關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如有第七條所列情形者,應於地籍調查表內註明其原因。
  2. 前項於地籍調查表查註界標與附近固定物之關係,得以現場影像或其他當測量方法所得成果紀錄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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