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興建本條例所獎勵交通建設之民間機構(以下簡稱民間機構)應將確定使用之空間範圍及界線之劃分,測繪於本條例所獎勵交通建設改良物之平面圖、立面圖及剖面圖上。剖面圖應加測高程,其基準自平均海平面為零公尺起算,並自水準點引測之。
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使用土地上空或地下處理及審核辦法第3條規定,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興建民間機構所獎勵交通建設時,民間機構應將確定使用的空間範圍及界線劃分,測繪於獎勵交通建設改良物的平面圖、立面圖和剖面圖上。剖面圖還應詳細標示高程,高程的基準點是以平均海平面為零公尺起算,並由水準點進行引測。 依據這項法規,當民間機構獲得主管機關核准進行交通建設時,需要在交通建設的平面圖、立面圖和剖面圖上清楚標示出使用的空間範圍和界線,並且在剖面圖上標示出相關的高程資訊。這樣可以讓人清楚地了解交通建設的空間布局和高程變化情況,並且便於審核和監督該項建設計劃的執行。最新的相關資料可參考「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使用土地上空或地下處理及審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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