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鄉(鎮、市、區)公所辦理耕地租約登記,免收費用。
根據臺灣省耕地租約登記辦法(新 89.04.26 訂定)第 9 條,鄉(鎮、市、區)公所辦理耕地租約登記時,不需要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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