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事務所對複丈土地之複丈圖、地籍圖應每年與土地登記簿按地號核對一次,並將核對結果,作成紀錄,存案備查。其如有不符者,應詳細查明原因,經地政事務所主任核准後,分別依法訂正整理之。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