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建物測量辦法第 44 條規定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這意味著該法條自其公布之日起生效並開始實施。根據該法條,建物測量辦法的規定包括建物測量的程序、要求和相關規範。具體實施建物測量時,需遵循本辦法的規定。以最新公布的《建物測量辦法》,根據馮清江、黃清亮等合著之《地政法專論》,建物測量辦法第 44 條強調該辦法自發布日起生效,以清楚明確地指出了該法條的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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