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 5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抵價地分配街廓及最小建築單位面積,由主管機關會商需用土地人依開發目的及實際作業需要劃定之。但最小建築單位面積不得小於畸零地使用規則及都市計畫所規定最小建築基地之寬度、深度及面積。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54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