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 5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區段徵收土地之處分收入,優先抵付開發總費用,如有盈餘,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全部撥充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如有不足,由實施平均地權基金貼補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