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中央機關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5

快速跳轉

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之底價,依下列規定估定之: 一、標售底價依本條例第四十四條第四項規定估定之。 二、標租底價以年租金為準,不得低於前款所估定底價百分之八。 三、設定地上權權利金之底價,不得低於第一款所估定底價百分之三十。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中央機關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第 5 條規定了標售、標租和設定地上權之底價的估算方法: 1. 標售底價根據土地徵收條例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進行估算。 2. 標租底價以年租金為準,並且不得低於標售底價的百分之八。 3. 設定地上權權利金之底價不得低於標售底價的百分之三十。 例如,如果根據第四十四條第四項規定估算的標售底價為一百萬元,則根據第二項規定,標租底價不得低於八萬元;而根據第三項規定,設定地上權權利金之底價不得低於三十萬元。

  • 地上權名詞
  • 第四十四條第四項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中央機關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中央機關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第 5 條規定:「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之底價,依下列規定估定之: 一、標售底價依本條例第四十四條第四項規定估定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中央機關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