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區段徵收實施辦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區段徵收範圍勘定後,應配合辦理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者,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先依規定層報可後,再依都市計畫法定程序辦理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