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1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經紀業不得僱用未具備經紀人員資格者從事仲介或代銷業務。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