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40 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公布之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二十四條之二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之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40條規定,該條例自公布日開始施行。然而,依照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公布的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二十四條之二,以及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的條文施行日期,則由行政院決定。 資料來源:《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