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不動產經紀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本會開會應有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決議事項應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
  2. 委員應親自出席前項會議,因故不能出席時,應先請假,不得委託代表出席;未事先請假者,視為無故缺席。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