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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1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受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之建物,應先估算其未受污染之正常價格,再依據委託人提供之土壤污染檢測資料,考量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之影響,並計算其減損額後,從正常價格中扣除之,以其餘額為該建物之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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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npon
23 days ago
高普初考
88 設施通過 89 污土 113 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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