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1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受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之建物,應先估算其未受污染之正常價格,再依據委託人提供之土壤污染檢測資料,考量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之影響,並計算其減損額後,從正常價格中扣除之,以其餘額為該建物之價格。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113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ponpon
a year ago
高普初考
88 設施通過 89 污土 113 污建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