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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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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價報告書之事實描述應真實確切,其用語應明確肯定,有難以確定之事項者,應在估價報告書中說明其可能影響勘估標的權利或價值之情形。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17條,估價報告書的事實描述應該是真實確切的,用語應該明確肯定。如果有難以確定的事項,應該在估價報告書中說明可能對勘估標的權益或價值產生影響的情況。這條規定要求估價師在報告中提供準確和清楚的事實描述,並提供任何可能存在的不確定因素的說明。這對於確保估價報告的準確性和可靠性非常重要。 參考資料: -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行政院公告)》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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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17 條規定:「估價報告書之事實描述應真實確切,其用語應明確肯定,有難以確定之事項者,應在估價報告書中說明其可能…」(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1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