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22條的規定,所蒐集的比較標的應詳細查證以下事項: 一、交易價格和各項費用的負擔方式; 二、交易條件,包括特殊付款方式; 三、比較標的的狀況; 四、交易日期。 如果在查證上遇到困難,應在估價報告書中敘明這些困難。例如,有些比較標的的交易資料可能不完整或無法取得。依據此規定,估價師應詳細查核比較標的的相關資料,並在估價報告書中清楚記載查核結果。如果查核遇到困難,也應在報告書中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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