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分析勘估標的與比較標的之區域因素及個別因素差異並就其中差異進行價格調整時,其調整以百分率法為原則,亦得以差額法調整,並應於估價報告書中敘明。
根據《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24 條,當比較和分析估價標的與比較標的之間存在區域因素和個別因素的差異時,應使用百分率法進行價格調整,也可以使用差額法進行調整。此外,在估價報告書中應詳細說明這些調整。 例子:以一個估價案例為例,估價師根據市場比較法和土地開發分析法對某部分土地進行估價。在比較和分析過程中,估價師發現該土地與比較標的之間存在區域因素和個別因素的差異。根據比較標的的資料,估價師使用百分率法進行了價格調整,以反映這些差異的影響。最終,估價師在估價報告書中詳細敘述了調整的過程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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