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41條,建物價格日期當時的價值未來每年折舊提存率可以按照等速折舊型或償債基金型方式計算。其中,等速折舊型的折舊提存率(d)可以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d = (1-s)/N / (1-(1-s)^n/N) 償債基金型的折舊提存率(d)可以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d = 1 / ((1+i)^n' - 1) * i 其中, - d代表建物價格日期當時的價值未來每年折舊提存率。 - s代表折舊率。 - N代表建物的耐用年限。 - n代表已經歷的年數。 - n'代表剩餘可收益之年數。 - i代表自有資金的計息利率。 這些公式根據成本法相關規定進行估計。 參考資料: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內政部,2019年9月11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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