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45條,建物收益價格的計算方式如下: 1. 如果淨收益已扣除折舊提存費,建物收益價格可由以下公式求得: - 建物收益價格 = 建物淨收益 / 建物收益資本化率 - 或者建物收益價格 = (房地淨收益 - 土地淨收益) / 建物收益資本化率 2. 如果淨收益未扣除折舊提存費,建物收益價格可由以下公式求得: - 建物收益價格 = 建物折舊前淨收益 / (建物收益資本化率 + 建物價格日期當時價值未來每年折舊提存率) - 或者建物收益價格 = (房地折舊前淨收益 - 土地淨收益) / (建物收益資本化率 + 建物價格日期當時價值未來每年折舊提存率) 此外,根據規則的第2項,可以先使用比較法來求取土地比較價格,然後再乘以土地收益資本化率,得到前項土地淨收益。 範例參考資料: 根據行政院財政部公告「一○九年重評土地估價之評定價格,及一○九年四季度重評民用建物估價之倍數」,可以參考其中的土地評定價格以及建物評定倍數來計算建物收益價格。此外,還可以參考地政資訊系統提供的土地交易資料和建物評定資料,以及相關的土地估價報告和建物估價報告作為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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