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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4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建物收益價格依下列計算式求取之: 一、淨收益已扣除折舊提存費者: (一)建物收益價格=建物淨收益/建物收益資本化率 (二)建物收益價格=(房地淨收益-土地淨收益)/建物收益資本化率 二、淨收益未扣除折舊提存費者: (一)建物收益價格=建物折舊前淨收益/(建物收益資本化率+建物價格日期當時價值未來每年折舊提存率) (二)建物收益價格=(房地折舊前淨收益-土地淨收益)/(建物收益資本化率+建物價格日期當時價值未來每年折舊提存率)
  2. 前項土地淨收益,得先以比較法求取土地比較價格後,再乘以土地收益資本化率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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