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46條的規定,推算房地收益價格時,可以使用以下計算公式:房地收益價格等於房地淨收益除以房地綜合收益資本化率。而房地綜合收益資本化率的計算方式則依據具體情況有兩種: 1. 淨收益已扣除折舊提存費者的房地綜合收益資本化率計算公式為:土地收益資本化率乘以土地價值比率,再加上建物收益資本化率乘以建物價值比率。 2. 淨收益未扣除折舊提存費者的房地綜合收益資本化率計算公式為:土地收益資本化率乘以土地價值比率,再加上(建物收益資本化率加上建物價格日期當時價值未來每年折舊提存率)乘以建物價值比率。 至於土地價值比率和建物價值比率,則需參考當地市場調查資料,運用估價方法進行計算。 舉例來說,如果我們要推算某個房地的收益價格,假設該地的淨收益為10萬元,土地收益資本化率為5%,土地價值比率為80%,建物收益資本化率為6%,建物價值比率為20%。那麼根據第一種情況,房地綜合收益資本化率就等於(5%×80%)+(6%×20%)=4.8%,最後房地收益價格就等於10萬元除以4.8% = 208萬元。 以上回答根據《不動產估价技术规则》以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解釋,更多詳細規定和案例可以參考以下參考資料: - 參考資料:《不動產估价技术规则》 - 參考資料:《房地綜合收益資本化率計算方法評述及改進》 作者:黃福章 - 參考資料:《估价报告编写与案例分析》 作者:黄而逸 乔慧慧 谢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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