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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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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成本法,指求取勘估標的於價格日期之重建成本或重置成本,扣減其累積折舊額或其他應扣除部分,以推算勘估標的價格之方法。
  2. 2.依前項方法所求得之價格為成本價格。
  3. 3.建物估價以求取重建成本為原則。但建物使用之材料目前已無生產或施工方法已改變者,得採重置成本替代之。
  4. 4.重建成本,指使用與勘估標的相同或極類似之建材標準、設計、配置及施工品質,於價格日期重新複製建築所需之成本。
  5. 5.重置成本,指與勘估標的相同效用之建物,以現代建材標準、設計及配置,於價格日期建築所需之成本。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以上的資訊,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48條針對成本法進行了定義和解釋。根據這條規則,成本法指的是根據重建成本或重置成本來推算勘估標的的價格,並扣除相應的累計折舊或其他應扣除的部分。該規則強調建物估價應以求取重建成本為原則,但在建物使用的材料已不再生產或施工方法已改變的情況下,可以使用重置成本進行替代。重建成本被定義為在價格日期重新複製建築所需的成本,使用了與勘估標的相同或極類似的建材標準、設計、配置和施工品質。而重置成本則是指根據現代建材標準、設計和配置,建造一個具有與勘估標的相同效用的建物所需的成本。 參考資料: - 行政院法制局,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109年版)第48條。 - 行政院法制局,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109年版)解釋釋義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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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48 條規定:「成本法,指求取勘估標的於價格日期之重建成本或重置成本,扣減其累積折舊額或其他應扣除部分,以推算勘…」(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4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