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估價之程序如下: 一、蒐集資料。 二、現況勘察。 三、調查、整理、比較及分析各項成本及相關費用等資料。 四、選擇適當方法推算營造或施工費。 五、推算其他各項費用及利潤。 六、計算總成本。 七、計算建物累積折舊額。 八、計算成本價格。
根據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49條,成本法估價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驟: 1. 蒐集資料:收集有關建築物或工程的相關資料,包括設計文件、施工合同、材料價格等。 2. 現況勘察:實地勘察該建築物或工程的現況,包括其結構、質量狀況等。 3. 調查、整理、比較及分析各項成本及相關費用等資料:對所收集的資料進行調查、整理、比較和分析,以確定相關成本和費用。 4. 選擇適當方法推算營造或施工費:根據建築物或工程的特點和需求,選擇適當的方法來推算相關的營造或施工費用。 5. 推算其他各項費用及利潤:除了營造或施工費用外,還需要推算其他相關費用,如管理費用、保險費用等,以及利潤。 6. 計算總成本:將上述各項費用加總,計算出總成本。 7. 計算建物累積折舊額:根據建築物的使用年限和折舊費率,計算出建物的累積折舊額。 8. 計算成本價格:根據上述步驟得出的總成本和建物累積折舊額,計算出成本價格。 這是根據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49條的規定進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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