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5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成本法估價除依第十一條規定蒐集資料外,另得視需要申請及蒐集下列土地及建物所需資料: 一、土地開發及建築構想計畫書。 二、設計圖說。 三、相關許可或執照。 四、施工計畫書。 五、竣工圖。 六、使用執照。 七、登記(簿)謄本或建物平面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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