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5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勘估標的之營造或施工費,項目如下: 一、直接材料費。 二、直接人工費。 三、間接材料費。 四、間接人工費。 五、管理費。 六、稅捐。 七、資本利息。 八、營造或施工利潤。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53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