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特殊狀況致土地或建物投資無法產生相對正常報酬之成本,於成本估價時得不予計入或於折舊中扣除,並應於估價報告書中敘明。
依據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64條,若因特殊狀況導致土地或建物投資無法產生相對正常報酬的成本,在進行成本估價時可以不計入或在折舊中扣除。該規則要求在估價報告書中清楚敘明此情況。這意味著在特殊情況下,估價師可以根據相關情況調整成本估價,將無法產生正常報酬的成本排除或在折舊中相應扣除。這將影響估價報告中的數值和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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