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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估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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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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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79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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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開發分析法之資本利息綜合利率,應依
第五十八條及第五十九條
規定計算資本利息年利率,並參考下列公式計算之: 資本利息綜合利率=資本利息年利率× (土地價值比率+建物價值比率×1/2)×開發年數。
勘估標的資本利息負擔特殊,或土地取得未立即營造施工者,資本利息綜合利率得再就前項規定之二分之一部分調整計算,並於估價報告書中敘明。
第一項建物價值比率之建物價值,得以營造施工費加計規劃設計費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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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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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估價作業程序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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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估價方法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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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節 比較法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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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收益法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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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成本法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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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宗地估價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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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節 通則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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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特殊宗地估價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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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房地估價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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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土地改良物估價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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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權利估價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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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章 租金估計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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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九 章 附則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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