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以進行開發為前提之宗地,得採土地開發分析法進行估價,並參酌比較法或收益法之評估結果決定其估價額。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87 條規定,在進行開發的宗地估價時,可以採用土地開發分析法進行估價。根據該法規的規定,評估人可以參考比較法或收益法的評估結果,來決定宗地的估價額。這表示在進行宗地的估價時,可以考慮到該宗地的開發潛力和預期收益,並參考其他宗地的比較價格或相似宗地的收益情況,來進行估價。這樣可以更客觀和全面地評估宗地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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