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2

快速跳轉
  1. 1.依本法第三條所定向中央主管機關請領不動產估價師證書者,應備具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不動產估價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2. 2.前項第二款文件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
  3. 3.合於第一項規定者,發給不動產估價師證書;不合規定者,駁回其申請;其須補正者,應通知其於十五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
  4. 4.依前項規定駁回申請時,應退還原繳送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文件。但線上申辦者,無須退還。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依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第2條的規定,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領取不動產估價師證書的人應該備齊以下文件:申請書、不動產估價師考試及格證書及其影本、身份證明文件影本、本人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照片2張。符合這些規定的人將會獲得不動產估價師證書,並退還原本提交的考試及格證書;不符合規定的申請將會被駁回;需要補正的申請人將會收到通知,在十五天內補正,逾期未補正的申請將會被駁回。被駁回申請時,應退還第二項中列出的文件。

相關函釋 1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第 2 條規定:「依本法第三條所定向中央主管機關請領不動產估價師證書者,應備具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不動產…」(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