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 第 1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比準地應於預定徵收土地範圍內各地價區段,就具代表性之土地分別選取。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毗鄰之地價區段,亦同。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