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設施保留地區段地價計算作業應填寫公共設施保留地地價加權平均計算表。
根據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第25條的規定,對於公共設施保留地區段地價的計算作業,應填寫公共設施保留地地價加權平均計算表。然而,根據提供的內容,並未提及公共設施保留地地價加權平均計算表的具體內容和形式,因此無法提供進一步的關聯性解釋或範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