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及開業證書收費標準2

快速跳轉
  1. 1.申請不動產估價師證書或開證書,應依下列規定繳納證書費: 一、發不動產估價師證書:紙本證書每張新臺幣一千六百元;電子證書每張新臺幣一千元。 二、補發或換發不動產估價師證書:紙本證書每張新臺幣一千三百元;電子證書每張新臺幣八百元。 三、核發或換發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紙本證書每張新臺幣一千六百元;電子證書每張新臺幣一千元。 四、補發或變更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紙本證書每張新臺幣一千三百元;電子證書每張新臺幣八百元。
  2. 2.前項不動產估價師證書或開業證書之申請,經不受理或未經審查自行申請退件者,已繳納之證書費予以退還。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及開業證書收費標準第2條的規定,申請不動產估價師證書或開業證書需要支付一定的證書費用。具體的收費標準如下: 1. 核發不動產估價師證書:每張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2. 補發或換發不動產估價師證書:每張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3. 核發或換發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每張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4. 補發或變更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每張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如果申請不動產估價師證書或開業證書未經審查或自行申請被退件,已經支付的證書費用可以退還。 以上資訊來自《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及開業證書收費標準》(最新版本)。

  • 不動產名詞
  • 名詞
  • 名詞
  • 本證名詞
  • 予以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及開業證書收費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及開業證書收費標準第 2 條規定:「申請不動產估價師證書或開業證書,應依下列規定繳納證書費: 一、核發不動產估價師證書:紙本證書每張…」(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不動產估價師證書及開業證書收費標準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