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21

快速跳轉
  1. 1.租賃住宅服務業原許可事項變更者,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變更許可。
  2. 2.租賃住宅服務業或其分設營業處所營業後,原登記事項變更者,除所置租賃住宅管理人員之異動,依第三項規定辦理外,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3. 3.租賃住宅服務業及其分設營業處所營業後,所置租賃住宅管理人員異動者,應於異動之日起三十日內,造具名冊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提供的法律資料,無法找到直接相關於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21條的內容。

立法沿革 1

(1061128 制定)

租賃住宅服務業原許可事項變更者,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變更許可。   租賃住宅服務業或其分設營業處所營業後,原登記事項變更者,除所置租賃住宅管理人員之異動,依第三項規定辦理外,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租賃住宅服務業及其分設營業處所營業後,所置租賃住宅管理人員異動者,應於異動之日起三十日內,造具名冊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立法理由一、為利主管機關即時掌握租賃住宅服務業之營業動態及為後續監督管理,該業於營業前或營業期間,原許可事項如有變更,應限期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變更許可。又租賃住宅服務業或其分設營業處所於領得登記證及營業後,原登記事項如有變更,除租賃住宅管理人員之異動應依第三項規定報請備查外,就其變更事項應限期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爰為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   二、租賃住宅服務業僱用之租賃住宅管理人員,係提供消費者租賃服務之重要專業人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有必要及時掌握其任職狀態,俾利監督管理及供租賃住宅服務當事人查詢確認,爰為第三項規定。

  • 主管機關名詞
  • 變更登記名詞
(1061128 制定)

一、為利主管機關即時掌握租賃住宅服務業之營業動態及為後續監督管理,該業於營業前或營業期間,原許可事項如有變更,應限期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變更許可。又租賃住宅服務業或其分設營業處所於領得登記證及營業後,原登記事項如有變更,除租賃住宅管理人員之異動應依第三項規定報請備查外,就其變更事項應限期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爰為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   二、租賃住宅服務業僱用之租賃住宅管理人員,係提供消費者租賃服務之重要專業人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有必要及時掌握其任職狀態,俾利監督管理及供租賃住宅服務當事人查詢確認,爰為第三項規定。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 21 條規定:「租賃住宅服務業原許可事項變更者,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 2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 21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