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 第 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都市計畫樁位經公告確定後,原測定機關如發現錯誤,應即予更正;實地樁位更動或與地籍圖原分割結果有出入者,應重新辦理樁位公告,並通知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
  2. 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認為更正後之樁位有錯誤時,得於公告期間內,依前二條規定申請複測。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