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24條的規定,以下已完成地籍分割的地區,可以視實際情況進行減釘或免釘樁位的措施:一、已依都市計畫開闢完成的公共設施用地;二、已辦理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的地區;三、都市計畫界線以地籍界線為基礎的地區。在進行地區測釘樁位時,應該與相關機關一起進行。這表示在以上提到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减少或免除樁位的測定。然而,在具體應用中,應根據相關法規和程序來評估並確定是否應該進行減釘或免釘樁位的操作。 作為參考資料,可以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24條之最新修訂本,進行實務操作和解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