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樁公告實施後,因都市計畫變更,需另釘樁位時,應與鄰近相關樁位聯測,並依第八條規定辦理。
根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當都市計畫公告實施後,若因都市計畫變更需重新設置樁位時,應進行聯測,也就是與鄰近相關的樁位一同進行測量,並按照該法條第八條的規定進行作業。具體採取的測量程序可以參考該法條第八條的規定。 參考資料: 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 第 25 條 (9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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