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 28 條的規定: 1. 都市計畫樁在豎立完竣後,應由測定機關負責管理及維護,並定期進行實地查對,並作成紀錄。這表示測定機關有責任確保樁位的準確性並監督其維護情況。 2. 對於特定區計畫的樁位,若是由特定區管理機關進行測定,則由該管理機關進行管理和維護。這表示特定區管理機關負責確保特定區計畫中的樁位的正確性並負責相關的維護工作。 參考資料: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內政部,民國 91 年 8 月 30 日修訂 範例:測定機關在都市計畫樁豎立完竣後應定期進行實地查對,例如檢查樁位是否被移動或損壞。特定區管理機關在特定區計畫中的樁位的管理和維護,例如處理特定區樁位紀錄的更新和修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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